我觉的50元运费的事情,还是应该分开的,发的货明显与订单不符,而且双方对于不符地方没有异议,明确是发货出错了,那就应该由发货的出钱,你说别人恶意购买再退货导致损失50,那反过来想,有没有恶意发错货,让买家损失50元的事情发生呢。毕竟是先付款再发货,买家承受的风险远远大于卖家的。
而且,简单一句发错货了,也不是能解决问题的,先款后货,已经让买家承担了很大的心理负担,而且在收到货时,发现货与卖家的描述明显不符的。这能让人不担心吗,谁不着急。当然你可以拿出信誉好,退货,换货等理由让别人相信你是负责的,但这个只是解决方法,不是杜绝问题的方法。
最后假设我是LW,那我一定是退50运费,给与一定代金券的补偿。。
最重要的,找出发错货的人,让他承担一定的损失,并且给与一定的惩罚。。。
犯错误人就要为错误的损失付出代价。。。
希望LW狠抓下内部管理,不然永远就是一个小作坊式的(其实,HL这么多年了,没感觉有什么发展,就是乱七八杂的货物多了些,还是依靠上家的渠道在活着,没有自己太大的特色)
不过LW没什么太大的理想那也无所谓,这样也完全可以的。看个人想法了 |